理由一:经典刑案多
吴之成律师历经多年刑事案件办理的积累、沉淀与升华,现已挽救了5个人的生命,6起案件被作出不起诉或撤回起诉决定,6起案件指控罪名不成立,2起案件免予刑事处罚,二审改判案件13起,一审经典刑案数十起。吴之成律师秉持对刑事辩护的痴迷、狂热与执着,力争每一案件都办成经典!
理由二: 平民收费,专家服务
吴之成律师广推“三赢”服务收费模式:一赢指吴之成律师能从案件代理中赚取一定的律师费用;二赢指委托人支付得起律师费用,不会因此而倾家荡产;三赢指当事人因为吴之成律师的服务而获得较为理想的结果。简言之就是平民收费,专家服务。
理由三:平易近人格局大
吴之成律师经多年律师职业生涯的洗礼和锤炼,现已养成了谦和、包容、善解人意、成全他人的性格,亦养成了大视野、大格局、大气魄的胸怀与气度。信奉“做事先做人”、“交一生的朋友,做一生的事业”的处事原则。
理由四: 痴迷于刑事辩护,自称刑辩痴汉
吴之成律师狂热刑事辩护20余载,力求以自己的责任感和创造力倾力打造刑辩律师大品牌。
理由五:丰富的刑辩实战经验
吴之成律师热衷于个案的办理、研究与总结,积累了丰富的刑辩实战经验。
理由六:亲力亲为
吴之成律师对每一起刑事案件,从阅卷到会见,从写法律意见书和辩护词到庭审,均由吴之成律师一人独自完成。
理由七:洞察力和逻辑思辨等能力高人一筹
吴之成律师具有敏锐的洞察能力、缜密的逻辑思维、扎实的文字根底、良好的专业素养、高超的谈判技巧、强烈的工作激情、执着的敬业精神、良好的人际关系。
理由八:有勇有谋有担当
吴之成律师向来坚持公平正义,敢于发声,勇于担当,推崇希望所在,责任所在之服务理念,喜好出奇制胜,素以“点子多,奇招迭出”而闻名于所内外,赢得了“鬼才”、“怪才”之美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