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之成律师担任
季某涉嫌贩卖毒品案的二审辩护人
吴之成律师按: 听惯了太多受欺骗的故事后,真心觉得,在物欲横流的当下,以国民现有的法律素养,要实现依法治国的中国梦,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本网讯,2015年6月3日,季某之父季某海与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签订湘岳律【2015】刑字第21号《委托协议》,委托吴之成律师担任季某涉嫌贩卖毒品案的二审辩护人。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长中刑一初字第00029号《刑事判决书》认定,2014年以来,被告人吴某、王某租住在长沙市岳麓区岳华嘉园小区18栋1单元702房贩卖毒品。被告人吴某邀集被告人季某、杜颖帮助送毒品、收毒资,吴某支付报酬。被告人王某聘请被告人熊梦秋为其做饭。
2014年5月11日下午,被告人吴某与"党忠勇”(在逃)电话联系购买毒品。“党忠勇”指使被告人姜某兵驾驶号牌为鄂DGH272的比亚迪牌汽车将毒品从岳阳市运至长沙市,“党忠勇”给了姜某兵1000元。当晚,姜某兵来到长沙市与吴某在银盆岭大桥附近见面。吴某打电话要被告人王某准备毒资,王某将16万元毒资交给被告人季某、杜某,两人将毒资送给吴某,吴某将16万元毒资交给姜某兵,姜某兵将1000克冰毒、1000粒麻古交给吴某。吴某要季某、杜某将毒品带回租住处交给王某。王某收到毒品后,在季某、杜某帮助下对毒品进行分装。
次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姜某兵驾车将被告人吴某送回租住处,吴某下车后,公安民警在小区门口将姜某兵抓获,查获现金16.1万元及号牌为鄂DGH272的比亚迪汽车,并查获麻古8.82克。
被告人吴某回到租住处后,公安民警实施抓捕,被告人季某、杜某见状拉住房门阻止公安民警进入,吴某将毒品倒进厕所,被告人王某、熊某秋将毒品从次卧室窗户向外丢弃。公安民警进入房间后,在房间主卧室查获冰毒30.7克、麻古75克、氯胺酮 13.5克、大麻59.4克,在厕所下水道查获冰毒370.4克、麻古149.6克,在岳华嘉园小区18栋1门北侧的地面上查获冰毒152.3克。
2014年5月12日中午,公安民警在长沙市芙蓉区三良大酒店609房间抓获被告人佘某,查获冰毒37.87克、麻古 2.64克。
综上所述,被告人吴某、王某贩卖冰毒1040克、麻古224.6克及40粒、氯胺酮13.5克、大麻59.4 克;被告人季某、杜某贩卖冰毒1 000克、麻古1000粒 ;被告人佘某持有冰毒37.87克、麻古2.64克。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王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及片剂、氯胺酮、大麻,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且数量大……被告人季某、杜某为吴某运送购毒资金、毒品,并参与毒品的分装,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且效量大……
被告人吴某、王某、季某、杜某贩卖毒品的行为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吴某、王某是毒品所有者,共同获取贩毒收益,均系主犯。被告人季某、杜某帮助被告人吴某、王某贩卖毒品,起辅助作用,系从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二、七款、第三百四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九条、第三十六条第一、四款、第二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一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吴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冬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四、被告人季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月12日起至2026年5月11日止。)
……
季某告知本辩护人,事实真相并非长沙中院认定的那样。他说2014年5月12日晚上,吴某给他打电话让他和杜某帮吴某去吴某租房找王某拿钱给吴某时,他当时并没有想到钱是购买毒品的毒资。而当他和杜某回到王某租住处时,王某和熊某秋已在客厅分装毒品。随后,王某将装了钱的包给他和杜某。他俩坐了一台的士到了观沙岭。下了车后,他去吃宵夜了,杜某一人拿了包交给吴某。他吃完宵夜后又返还吴某处,吴某交给他一个空包,他和杜某返回了王某租住处。他说真实情况就是这样,他在办案人员提审他时均是这么说的。我问他看了讯问笔录没有,他说没怎么看;我说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与他刚才讲的情况完全不一样,我问他在一审开庭的时候有没有把这一情况讲出来,他说没有,他说办案人员讲他的情况不严重,最多判三四年,他觉得没有讲的必要,因而,也就没讲了。我问他是哪些人这么说的,他说公安、检察院的均这么说。我听后无语……
拟稿人:吴之成律师
2015年6月4日
吴之成律师语录:你背叛了事实真相,事实真相终究会背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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