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辉涉嫌容留他人卖淫案辩护人
本网讯,2013年7月22日,周某辉的丈夫吴某辉与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签订湘岳律(2013)刑字第62号《委托律师代理合同》,委托吴之成律师担任周某辉涉嫌容留他人卖淫罪一案在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和法院一审审理阶段的辩护人。
周某辉称,2013年春节过后,她帮她朋友在珠海市香洲区界冲菜市场租了人家以前开理发店的一个空门面,是用她的身份证办理的租赁手续,后来,她朋友招了几个妹子,她帮她朋友收钱和照看。公安认为她容留他人卖淫。
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拟稿人:吴之成律师
2013年7月22日
吴之成律师语录:懂得规则,才能利用好规则。
版权所有:辩得赢刑事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