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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之成担任周某容留他人卖淫案辩护人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 2013-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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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之成律师担任

周某辉涉嫌容留他人卖淫案辩护人

 

本网讯,2013722日,周某辉的丈夫吴某辉与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签订湘岳律(2013)刑字第62号《委托律师代理合同》,委托吴之成律师担任周某辉涉嫌容留他人卖淫罪一案在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和法院一审审理阶段的辩护人。

周某辉称,2013年春节过后,她帮她朋友在珠海市香洲区界冲菜市场租了人家以前开理发店的一个空门面,是用她的身份证办理的租赁手续,后来,她朋友招了几个妹子,她帮她朋友收钱和照看。公安认为她容留他人卖淫。

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拟稿人:吴之成律师

2013年722

 

吴之成律师语录:懂得规则,才能利用好规则。

 

吴之成律师语录:做一个言行一致的人;做一个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人;做一个有 所作为、创造历史奇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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