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之成律师担任黄某与黄某全
遗产继承纠纷案的一审诉讼代理人
本网讯,2013年7月16日,黄某与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签订湘岳律[2013]民字第61号《委托协议》,委托吴之成律师担任黄某与黄某全遗产继承纠纷案的一审诉讼代理人。
被继承人唐某平,女,湖南省江永县潇浦镇人,2013年2月17日在自家楼梯间死亡,其丈夫黄某全说系自缢而亡,但这一说法遭到唐某平娘家人质疑,娘家人说唐某平颈部没有勒痕,舌头没有伸出来,亦没有大小便失禁情况。但由于当时唐某平之女黄某在郴州没有回来,对于此事是否报案处于矛盾犹疑之中,没有一个诉主心骨。等黄某回来时唐某平已入土下葬。黄某在痛失慈母之时,对父亲平时所作所为渐生怀疑与怨恨,为了真相,或者是为了讨一个说法,决定提起遗产分割之诉。
拟稿人:吴之成律师
201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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