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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之成担任李某非法拘禁案辩护人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 201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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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之成律师担任

李某东涉嫌非法拘禁案辩护人

 

本网讯,201347日,李某东的女朋友何某娟与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签订湘岳律[2013]刑字第31号委托协议,委托吴之成律师担任李某东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在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和法院一审审理阶段的辩护人。

411,吴之成律师前往衡阳市第一看守所会见李某东,李某东跟我讲到:他在被抓之前,经李某奎介绍,从甘肃来了三个到衡阳来找工作的年轻小伙子,当他们得知是去搞网络营销时,虽然存在心理落差,但并没有排斥,更谈不上抵制,反抗,李某奎他们也没有骂他们,更没有打他们,只是出于保守秘密的考虑而把他们的手机收上来暂时保管几天,但他们随时可以接听电话,随时回复短信,除此之外,就跟李建奎他们在一起聊天、下象棋、打牌、吃饭等。这样持续了一天半之后,他们也没有报警,但警察却自己找上门来了,而且一进门就到处抓人,打人,骂人。

吴之成律师了解到此情况后,认为不应以李某东涉嫌非法拘禁罪对其立案侦查,随即向衡阳市公安局石鼓区分局黄沙湾派出所邮寄了《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关于李某东不应构成非法拘禁罪的法律意见书》,敦促公安局依法办案。

本律师相信,李某东案一定会有一个比较理想的结果。

拟稿人:吴之成律师

2013420

 

吴之成律师语录:不会做人的人,迟早会把事情搞砸。

 

吴之成律师语录:做一个言行一致的人;做一个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人;做一个有 所作为、创造历史奇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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