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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之成律师担任彭某某涉嫌非法拘禁案在侦查、审查起诉和一审审理阶段的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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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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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之成律师担任彭某某涉嫌非法拘禁案

在侦查、审查起诉和一审审理阶段的辩护人

 

本网讯,2013417日,彭某某的父亲彭某兵与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签订湘岳律[2013]刑字第36号委托协议,委托吴之成律师担任彭某某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在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和法院一审审理阶段的辩护人。

418,吴之成律师前往长沙市第一看守所会见彭某某,彭某某讲到:201238,梁某某从他手中拿走现金9万余元,梁还为他女朋友担保,让肖某从彭某某手中拿走了10万元,期限为一个月。期限届满之后,梁某某无力还款,但他采取消极躲债的方式,将手机换了,居住地点也经常变换,后面,彭某某在娄底梁某某侄子的超市门口正好碰到了梁某某,彭某某等一干人很气愤,把他带到杨市镇,扇了他几耳光,随后又把他带到长沙来筹款还债。前后拘禁了四、五天后,梁某某乘机逃脱后报警。

本案尚在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侦查中。

 

拟稿人:吴之成律师

2013418

 

吴之成律师语录:天时地利不可少,智慧谋略不可无。

 

 

 

吴之成律师语录:做一个言行一致的人;做一个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人;做一个有 所作为、创造历史奇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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