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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请法庭进一步查明游扶猥亵儿童案事实真相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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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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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请法庭进一步查明游扶案事实真相的报告


/中国刑辩领跑者:吴之成律师


尊敬的于敏庭长:

新年好!

我是游扶涉嫌猥亵儿童罪一案的辩护人吴之成律师。从游扶案两次庭审的情况来看,游扶真不排除被冤枉的可能:

其一、从第一次开庭游扶听到公诉人宣读李欣的陈述后,情绪波动极大,以致长时间处于身体抽搐状态的情况来看,不排除这些法律事实存在虚假的可能。本律师昨天上午去会见了他,他说李欣笔录中涉及到的所谓的猥亵行为均不存在,他听到公诉人宣讲这些不实之词后气得要死,血液呼吸加速,突然感觉喉咙被一口痰吐住了,导致他的呼吸极度困难,进而引发抽搐,手脚不能动弹,话也讲不出了,但意识还是清醒。他的这一说法表明本律师的推断是正确的。

其二、昨天游扶在法庭上所陈述的事实,和本律师对胡梅的调查笔录中所涉及的事实,均得到了“被害人”李欣的当庭认可。当您当庭问李欣问题时,李欣还讲到,游扶辅导她的作业,她和游扶平时关系挺好的,游扶在这三年时间对她是挺好的,她觉得游扶对她比她妈对她还好一些,有求必应。她说本案事实真相,只有她和游扶、她弟弟胡双清楚,她说之前的判断出现了一些错误。李欣的这些法庭陈述足以表明,游扶与李欣的关系并不是起诉书所指控的侵害与被侵害的关系,而是充满了人情关怀的父女关系。

其三、之前不论是游扶的供述,还是胡梅、胡双和李欣的陈述,都应当有不完全、不客观、不真实的一面的可能。这足可以从昨天的庭审情况得到印证:一方面游扶当庭讲到的诸多事实和本律师对胡梅的调查笔录中所呈现出的事实,均是先前的讯(询)问笔录中所没有的。这些事实不仅得到了李欣的当庭认可,而且亦充分反映游扶与李欣在案发之前的关系是和睦融洽的,是完全可以证明游扶不存在有猥亵行为的;另一方面,当李欣当庭说到“我一个人在想,之前的判断会出现一些错误”时,于庭长您立马问她之前警方对她的调查笔录是否属实。这是昨天开庭时本律师亲身经历的,之前办案人员找胡梅、胡双和李欣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时,不排除亦存在这样的情况。

其四、从常理、常识上进行判断,游扶应当没有猥亵李欣的行为和主观故意:

一是李欣与游扶在案发之前已平安相处达3年之久。如果游扶真像李欣之前所说的一样有“隔三差五猥亵”她的行为和对此有“反感”的心态,她不可能在案发之前一直与游扶一家住在一起;

二是李欣周边的人也没看出她有任何异常的行为举止;

三是在这三年当中,李欣的成绩一直非常优秀;

四是李欣在昨天的法庭上已还原了部分真相;

五是胡梅作为李欣的母亲,一直在感念游扶对她和她女儿李欣的好而为游扶的事奔走呼号!

考虑到游扶当庭讲到他是在相信法律、相信党和人民政府的信念下才放弃了自杀的念头,也考虑到他的身心没法经受住一次错误的判决,本律师再次恳请您坚决彻底地查明本案事实真相,给游扶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


                             报告人:吴之成律师

                               2022216

吴之成律师语录:做一个言行一致的人;做一个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人;做一个有 所作为、创造历史奇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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