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
网站首页 亲近之成 之成新闻 品牌形象 经典刑案 死刑辩护 精彩辩词 民案精粹 代理词集锦 聘请技巧
当前位置: 首页 > 之成新闻 > 新闻列表 > 详情

吴之成担任罗某非法经营案的辩护人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 2017-07-21
浏览次数:

 吴之成律师担任

罗某荣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的辩护人

 

吴之成律师按:我们要时刻警醒自己,不要让暴利蒙蔽了自己的双眼。无论何时何地,谨小慎微,趋利避害,方能逢凶化吉。

 

本网讯,2017720日,曾某元与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吴之成律师担任罗某荣涉嫌罗某荣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在审查起诉和一审阶段的辩护人。

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芙公(刑)诉字【20170384号《起诉意见书》查明:罗某荣在没有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72月初开始做贩卖走私烟草生意,由其负责联系买卖家收购和贩卖香烟以及安排犯罪嫌疑人李某意取送香烟。201731918时许,长沙市烟草专卖局缉私支队在长沙市芙蓉区东屯渡芙蓉公寓B1324号车库查获李某意及香烟共计5274条(105.48万支),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罗某荣称,起诉意见书所查明的事实基本属实,他没有别的奢求,只是想先搞一个取保候审,然后到法院再争取一个缓刑的结果,他就心满意足了。但愿在本辩护人的努力下,他能够心想事成。

本案尚在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

 

拟稿人:吴之成律师

2017721

 

吴之成律师语录:无论大事小事,首先得规避违法的风险

 

 

 

吴之成律师语录:做一个言行一致的人;做一个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人;做一个有 所作为、创造历史奇迹的人!

版权所有:辩得赢刑事辩护网

Copyright 2009 www.wzc8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8003059号-2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和顺路洋湖公馆2期2栋8楼

电话:15084787048

技术支持:湖南鼎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