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将李某送进了看守所!
吴之成律师担任李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
在侦查、审查起诉和一审阶段辩护人
吴之成律师按:李某自始至终坚称他是一吸毒人员,但警方的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换来的却是李某被刑拘,被逮捕,和接下来有可能会全部走完的刑事诉讼程序。细思极恐,难道是警方在李某签署的一系列法律文书上动了心思?……
本网讯,2016年6月27日,王某辉与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签订湘岳律【2016】刑字第021号《委托协议》,委托吴之成律师担任李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在侦查、审查起诉和一审阶段辩护人
李某称,他被抓获时,他正与他的几个朋友在宾馆吸食毒品,警方从他身上搜出了20几克冰毒。随后,他被带至派出所。警方在派出所提审他时,他说他是一名吸毒人员,他从没向他人贩卖过毒品,警方对此也没有什么不良反应。之后警方开出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其吸毒行为行政拘留10天。李某对这一处理结果非常满意,毕竟,他也非常清楚,如果警方将他送去强制戒毒的话,最长可以搞两年。因而,当警方将一系列“程序性”材料(警方语)拿给他签字时,他两眼一睁一闭,就把警方要他签字的部分全部给签完了。在离开派出所前往“拘留所”的路上,他还满心欢喜地给他亲爱的去了一个电话,通报了这一“喜讯”。然而,当他看到长沙市第二看守所这个招牌时,他傻眼了!他质问警方为何是看守所时,警方回答,他进去了之后就会明白的!……
拟稿人:吴之成律师
2016年6月28日
吴之成律师语录:最值得你信任的人,最容易受他的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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