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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之成担任杨某贩卖毒品案二审辩护人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 201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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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之成律师担任

杨某标贩卖毒品案二审辩护人

/中国刑案辩护专家:吴之成律师

 

   湖南刑事律师吴之成,中国贩卖毒品罪辩护专家 

本网讯,2019729日,郑某华与湖南瀜泰律师事务所签署湘瀜律【2019】刑字第17号《委托协议》,委托吴之成律师担任杨某标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的二审辩护人。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湘02刑初30号《刑事判决书》认定:从20158月至2016831日,杨某标多次从上线阿水苦命(均身份不详)处购买甲基 苯 丙  胺(冰 毒),其中,贩卖甲基 苯 丙 胺14次共计38公斤,另25公斤吡 拉 西 坦当作甲 基 苯 丙 胺予以贩卖。该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标等人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明知是毒品而多次贩卖,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2019528日,该院以被告人杨某标犯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杨某标不服,他提出其没有贩卖毒品给谢某刚,是阿水的马仔贩卖毒品给谢某刚,他只是开黑车接着谢某刚赚点车费钱。

本案正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中。 

       拟稿人:吴之成律师

         2019731

吴之成律师语录:做一个言行一致的人;做一个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人;做一个有 所作为、创造历史奇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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