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之成律师为王某200万元款项被追缴案提供法律服务
本网讯,2016年3月30日,王某找到本律师,要求本律师为他200万元款项被追缴一事提供法律帮助。
王某称,他是慈利县某副县长的哥哥,他弟弟在慈利主政时,他与彭某某、尹某某合伙运作的“慈影之都”项目,恰由他弟弟分管。因多种原因,张家界检方对他和他弟弟进行了全方位的调查。才开始,他被慈利检方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立案侦查,到了审查起诉时,他所涉嫌的罪名又变成了介绍贿赂罪。期间,他向慈利检方缴存了200万元后,他被慈利检方取保候审。2016年3月29日,慈利检方作出的湘慈检诉刑不诉【2016】13号《不起诉决定书》,在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对他上缴的200万元暂扣款予以追缴。王某不服,委托本律师为其申诉。
拟稿人:吴之成律师
2016年3月30日
吴之成律师语录:思想的高度取决于知识的积累与思索的广度与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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