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之成律师担任
杨某璋涉嫌抢劫案的辩护人
本网讯,2015年4月10日,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与杨某元签订了湘岳律【2015】刑字第15号《委托协议》,委托吴之成律师担任杨某璋涉嫌抢劫罪案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壹审阶段的辩护人。
杨某璋告知,他在2015年3月27日与于某打老虎机后输光了本钱,遂提议去抢劫。他俩去小卖部买了一把刀,在一偏静的小巷子,当他俩看见一女的骑着单车过来时,由杨某璋持刀威胁那女的,那女的随即将其随身携带的900余元现金给了他俩。这一次得逞之后,又过了几天,他俩又故伎重演,只是这次他俩没有带刀,当他俩再去准备抢夺一女的钱包时,杨某璋被群众抓住,于某跑掉。第二天晚上,杨某璋协助派出所民警将于某抓获。
本案尚在慈利县公安局侦查中。
拟稿人:吴之成律师
2015年4月10日
吴之成律师语录:做错容易纠错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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