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烈如斯之刑讯逼供!
——吴之成律师担任谭某某涉嫌盗窃罪案在侦查、审查起诉和一审阶段的辩护人
吴之成律师按:我无法想象,伤痕累累的谭某某,如果不是我第一时间去会见他,也许过了若干天,他的伤疤褪去之后,检察院又会拿着派出所亲笔书写的“依法审讯”谭某某的《情况说明》来忽悠法庭……
本网讯,2014年4月25日下午(星期五),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与戴某某(女)签订湘岳律【2014】刑字第12号《委托协议》,委托吴之成律师担任其夫谭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在侦查、审查起诉和一审阶段的辩护人。
2014年4月28日上午7时30分,按照事先约定,我搭载戴某某和谭某某的姐姐朝长沙某看守所急驰而去。一个多小时后,我见到了我的当事人谭某某,他个头不高,皮肤较黑,身材略写单薄,精、气、神严重不足,额头上有一道长约2cm的钝器伤痕,右额角上有一处约0.5cm×1cm大小的擦挫伤,左眼角上、下眼皮处各有一道约1cm长的刮痕,左手手腕侧放处有一处雨滴状大小的淤青伤。谭某某后来还说因在派出所的四天时间里基本上都是坐在凳子上,导致他屁股上还坐破了一层皮。我惊诧于办案人员的狠,而当我听到谭某某历数他遭受的刑讯逼供的经过时,我更震惊于他的韧劲与蛮劲!
谭某某讲到他所遭受的刑讯逼供经过:
一、疲劳审讯,连续四天四夜不让休息和睡觉。
2014年4月19日晚11时许,谭某某被抓至派出所,之后派出所派三班民警轮流审讯,每当谭某某要眯眼睛睡觉的时候,总有办案人员用手或者钥匙搓他的背部和腰部,直到弄醒为止。4月22日下午5时许,谭某某被押到长沙某看守所,原以为这样的噩梦已经结束,没想到在那登记了之后又被押回到派出所审讯,直到4月23日晚上9时许被重新送往看守所关押。这期间,没让谭某某睡一分钟的觉!够狠的!
二、冻。
4月19日晚11时许谭某某被抓之时,他正在家中睡觉,上身穿了两件衣服,下身只穿了一条内裤。办案人员没给他穿衣服和鞋子的机会,直接把他扭送到了派出所。直到4月22日上午才让他穿了一条牛仔裤和一双运动鞋。而4月19日至4月22日正是长沙春雨绵绵、气温相对较低的时候,当时最低气温低至14℃,最高气温也不过20 ℃(详情请参阅附图一)。这对于一个只穿着一件短裤,又接连遭受长时间疲劳审讯和长时间处于饥饿状态人来说,在气温相对较低而又是雨天的情况之下,对他的折磨可想而知!
附图一:2014年长沙4月份长沙部分天气图
日期 |
最高气温 |
最低气温 |
白天天气 |
夜间天气 |
风向 |
风力 |
4月19日 |
18℃ |
15℃ |
阵雨 |
阵雨 |
北风 |
3-4级 |
4月20日 |
20℃ |
14℃ |
多云 |
阵雨 |
北风 |
微风 |
4月21日 |
17℃ |
14℃ |
小雨 |
小雨 |
北风 |
微风 |
4月22日 |
20℃ |
15℃ |
阴 |
阴 |
北风 |
微风 |
三、饿。
自4月19日晚11时被抓到4月22日被押往看守所期间,办案人员只让谭某某吃了一个面包、一碗粉和一些水。后被押回派出所后,又只让谭某某喝了一瓶八宝粥和一些水。谭某某说他的肚子既痛又饿!
四、暴力殴打。
4月19日晚抓住谭某某时,在谭某某没有反抗的情况下,多人用拳头围殴他的背部和腰部。4月21日,其中一个办案人员用身体拦住摄像头的前面,另外两个人不停地抽打他的耳光,导致他耳朵到现在都有轰鸣声。他们还把谭的脚与手拉直,放在凳子上面手脚朝下拷紧在凳子腿上。后面他们又用透明胶带把他的手脚捆住,使他完全动弹不得。他们还想用透明胶带封他的嘴巴,但由于嘴巴处有气体呼吸进出而封不住才罢手。
五、威吓。
谭某某说办案人员还拿他老婆和他姐姐来威吓他,还威吓说要没收他的房子。
六、诱供。
谭某某说办案人员说出一个地方然后让他编情节,但其实根本就没有那回事。
谭某某所说是否完全属实,本律师尚无法下一个断语,但从其身上的伤痕来看,谭某某肯定遭受了暴力殴打。本律师将本着对谭某某负责的精神,依法向相关部门提起控告!
拟稿人:吴之成律师
2014年4月29日
吴之成律师语录:揭露罪恶,维护正义,需要各方即时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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