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指派担任周某锋涉嫌故意杀人罪、盗窃罪
一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人
本网讯,2014年1月14日,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向长沙市法律援助中心发出长检刑诉通辩【2014】第1号《通知辩护函》,以该院受理的被告人周某锋涉嫌故意杀人罪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为由,要求为周某锋指派律师提供辩护。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接受长沙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指派吴之成律师承办此案。
浏阳市公安局经侦查查明:周某锋因不满邻居杨某明家在其家屋前杨某明的田中砌新厂房,建围墙又遮挡了其家中的光线,周某锋多次找相关单位协商拆墙,但一直没有结果,于是,周某锋产生杀死杨某光一家的念头。2013年9月30日凌晨1时左右,周某锋手持事先准备好的杀猪刀(该杀猪刀焊接了一根一米五左右长的铁管),利用自家的木梯及木架,从其自己家的后坪与杨某明家的围墙处爬到杨某明家屋前印刷厂房顶的天沟上,又再通过天沟爬到杨某明家二楼杨某明夫妻睡房内。在看到杨某明以及其妻子黄某平睡在床上后,周某锋持杀猪刀朝杨某明、黄某平胸部一顿猛刺,将杨某明、黄某平刺倒在床上,杀猪刀断在杨某明夫妻的床上,周又持铁棍继续朝杨某明、黄某平打击。杨某明的母亲黎某香听到声响后,从一楼睡房中赶到杨某明夫妻睡房,打开房门时,周又持铁棍朝黎某香头上扑过去,将黎某香扑倒在杨某明夫妻睡房的门口。杨某明的女儿杨某珍听到响动后,也从自己在二楼的睡房中起来并打开房门,周看到杨某珍后,又持铁棍连打了两棍,并将杨某珍扑倒在地。随后,杨某明又跑到杨某明家一楼杨某明父亲杨某席的睡房中,用铁棍将杨某席打死。
在确认将杨家一屋人打死后,周为了跑路,又将杨家的面包车偷走。
拟稿人:吴之成律师
吴之成律师语录:血写的历史,告诫后人欺人不可太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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