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金柱大律师携手吴之成律师担任马乾源
涉嫌敲诈勒索案的二审辩护人
吴之成律师按:当一个村的村民都能成为被追诉的对象时,我们又作何感想呢?
本网讯,2013年3月4日,马乾源的爱人郑海青与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湘岳律[2013]刑字第15号《委托协议书》,委托杨金柱、吴之成律师担任马乾源涉嫌敲诈勒索案的二审辩护人。
马乾源属于宾阳县宾州镇马一村二队的村民,与马瑞正同属马一村人。马瑞正案3月4日上午开完庭后,马乾源的爱人找到杨金柱律师,要求我和师父杨金柱一起担任她老公的二审辩护人。
马乾源本是一杀猪的屠夫,只因是二队的会计,收了一回钱,去了一次,却被当作涉嫌敲诈勒索案的主犯抓了,宾阳县人民法院(2012)宾刑初字第248号刑事判决认定他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马乾源及其家属均不服,上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案正在二审中。
拟稿人:吴之成律师
吴之成律师语录:利害最能控制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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