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之成律师担任唐某某离婚纠纷案的
一审诉讼代理人
本网讯,2013年1月26日,唐某某(女)与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签订湘岳律[2013]民字第07号《委托协议书》,委托吴之成律师担任其与陈某离婚纠纷案的一审诉讼代理人。
陈某起诉唐某某离婚纠纷案,为使陈某回到唐某某的身边,唐某某曾委托本律师向陈某和其情人胡某某发律师函。陈某在刚接到律师函的那几天,安分了很多,但当他探究出唐某某内心深处并不想对他怎么样时,他反而变本加厉,愈发嚣张。
此案现在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审理中。
拟稿人:吴之成律师
吴之成律师语录:离婚案件中受到伤害最大的永远是女人,对女人多一点关心,其实就是对自己的母亲多一点关心,因为,女人是母爱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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