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之成律师担任唐某红
控告陈某、胡某波重婚案的代理人
唐某红称:她在1999年即与陈某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尚好。但在2008年,陈某背着唐某红与胡某波一起到湘西凤凰旅游,确立了情人关系,唐某红知悉后,多次要求陈某中断与胡某波的往来,但他俩继续我行我素,并未就此打住。
2009年,胡某波怀孕,唐某红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胡某波没法,只得流产。
2010年,陈某帮胡某波在恒大城买了一套房子。
2011年,陈某帮胡某波买数万元的钻戒。
2012年,唐某红继续向相关单位反映情况,但毫无进展。
唐某红遂委托本律师为其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拟稿人:吴之成律师
吴之成律师语录:对利益的关注与维护将最大限度地激发人们思考问题的潜能。
版权所有:辩得赢刑事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