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之成律师担任
龙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辩护人
本网讯,2012年4月26日,贺某某与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签订2012湘通律刑字第28号《委托协议》,委托吴之成律师担任其子龙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在侦查、审查起诉和一审开庭审理阶段的辩护人。
当天下午,吴之成律师前往长沙市第二看守所会见了龙某某。据龙某某交代,他在学校读书时被人撞了一下,随后那个同学叫了六、七人在两天之内找了他三次麻烦。第一次,这几个人要他给他们一个说法,并说这件事没完,在看了他的校牌、班级、姓名之后就走了,他以为他们是闹着玩的,是一件小事,也就没把他放在心上,因而,也就没有跟老师、同学、家长谈及这件事;第二天第一节课下课之后,他们六、七人又来找他,还是要他给个交待,他说这件事要不就算了,如果他们要打的话现在就打,要不就走人,大概呆了六、七分钟,他就回教室了,但是他们还站在教室外面谩骂;第三节课下课后,他们又来找他,他当时正在跟班主任刘老师谈学习上的事,他们看到他在跟老师谈,没有说话,只是其中一个人将他撞得后退了两步,随后他们就走了。第四节课下课他准备回家时,他们在三楼楼梯间堵住他,要他给个说法,他说要不星期六下午在学校门口解决,他们说没时间,一定要在当天下午给他一个教训,然后他们要求他去厕所给他一个教训,他没同意。他们当中领头的那个的问地下跑道有没有监控,他们当中一个人说没有,然后那个领头的说他两个地方选择,或者去厕所,或者去地下跑道,他们当中另一个人说,今天反正要他见血,他不肯走,那个领头的就说“你以为我们在这里就不敢动手吗?”他们几个人就围上来动手,打了他头上几下,踢了他腹部几脚,他被打蒙了,心理很害怕,在慌乱中就摸到了那把刀,胡乱飞刺,不知道有没有刺伤人,也不知道刺在什么地方,他们几个随后顺着楼梯就走了,随后他也走了。快走到学校门口时,他两同学跑过来问他刚才发生了什么事,并且说伤了人,他随后用他的手机拨了120,说了在某学校有三个刀伤患者需要抢救。
本案尚在侦查之中。
拟稿人:吴之成律师
吴之成律师语录:做律师的要有怜悯之心,只有这样,才能彻底地激发你心中的责任心,全身心地投入到律师的辩护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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