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温家宝钦办案件
吴之成律师三次担任辩护人
王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相关背景及辩护纪实
湘西凤凰沱江大桥垮塌以后,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随即聘请吴之成律师之师父、著名刑事辩护专家杨金柱大律师担任该公司专项刑事法律顾问,并成立法律顾问团专门负责对这一案件刑事方面的咨询、应对、组织协调以及辩护工作。在杨金柱律师的成功运作之下,该公司集团领导没有一个被追究刑事责任,道七公司经理肖某某亦未被提起公诉。吴之成律师接受杨金柱律师的指派,全程参与了王某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的会见、辩护以及协调工作,并作为第一辩护人为王某提供强有力的辩护,尽管最后的结果(本律师与师父杨金柱律师为王某作无罪辩护,最后王某被判七年有期徒刑)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不尽如人意,但王某本人、以及其父母,对吴之成律师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不然,也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委托吴之成律师担任辩护人。
吴之成律师认为,刑事辩护工作的成绩尽管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干扰而有可能不尽如人意,但只要我们辩护工作做得扎实,今天的不懈努力,就是我们开启明天取得成功的钥匙,因此,坚持,永不放弃,才是我们的辩护之道。
吴之成律师语录:君子死于理下,作为律师,首先得抓得到理,然后要把理讲清楚,讲透,这样才能把“君子讲死”,而这,离不开律师锲而不舍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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