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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之成律师担任朱某健涉嫌故意伤害案的一审诉讼代理人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 201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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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2011415日,朱某健之妻阳某华与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签订湘通律[2011]刑字第025号《委托协议》,委托吴之成律师担任朱某健涉嫌故意伤害案的一审诉讼代理人。

朱某健之岳父阳某某在催讨货款的过程中被朱某打了一顿,朱某健得知后邀约了一批人去找朱某的麻烦,此种情况下朱某仍不冷静,反而出手伤人,朱某健的朋友随即一拥而上,对着朱某一阵乱打,朱某被乱棍打死。现本案公安机关已侦查终结。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

拟稿人:吴之成律师

2011415

吴之成律师语录:忍一时,乐一生!

 

 

吴之成律师语录:做一个言行一致的人;做一个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人;做一个有 所作为、创造历史奇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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