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2011年4月15日,朱某健之妻阳某华与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签订湘通律[2011]刑字第025号《委托协议》,委托吴之成律师担任朱某健涉嫌故意伤害案的一审诉讼代理人。
朱某健之岳父阳某某在催讨货款的过程中被朱某打了一顿,朱某健得知后邀约了一批人去找朱某的麻烦,此种情况下朱某仍不冷静,反而出手伤人,朱某健的朋友随即一拥而上,对着朱某一阵乱打,朱某被乱棍打死。现本案公安机关已侦查终结。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
拟稿人:吴之成律师
吴之成律师语录:忍一时,乐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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