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的力量——从12年到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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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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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2010年8月4日,随着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罗立晖审判长铿锵有力的法槌声响起,梁海涛等涉嫌故意杀人案,在经历了漫长的等待后,终于迎来了一审判决结果:被告人梁海涛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从故意杀人罪到聚众斗殴罪,从12年到6年!这,是人民法院依法断案的结果,这,更是律师强力辩护的佐证!
2009年2月19日,一场惊心动魄的血战在娄底火车站天成银座大楼五楼胡成才经营的开心旅馆内展开,此战的结果是一人死亡,两人重伤,三人轻伤,一人轻微伤轻微伤。2010年元月18日,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诉请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张中伍判处死刑,对被告人李元志、廖卓判处无期徒刑,对被告人梁海涛判处10-12年有期徒刑。湖南通程律师集团吴之成律师接手此案后,针对公诉人的指控,提出了针锋相对的辩护意见(具体详见http://www.wzc888.com/list.asp?id=1222)。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没有支持公诉机关的罪名指控和量刑主张,支持了吴之成律师的辩护意见,以梁海涛犯聚众斗殴罪,判处六年有期徒刑,为该案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拟稿人:吴之成律师
吴之成律师语录:成功的辩护,除了激情,还得有智慧,二者缺一不可。
吴之成律师语录:做一个言行一致的人;做一个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人;做一个有
所作为、创造历史奇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