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2010年3月18日,应张某兰(女)的委托,吴之成律师担任张某兰离婚纠纷案财产分割的总策划人。
张某兰在2005年与易某结婚,婚后两年之内,易某工作积极,热情上进,小两口恩爱甜蜜,不仅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而且买了房,添置了汽车,置办了公司,其乐融融。但好景不长,随着公司规模和业务的扩大,易某心生懈怠,不再操持公司事务,整日沉浸于赌场,并对妻子张某兰的言行举止颇多微词,两人信任度急剧下降,最后发展到易某整日跟踪、盘问张某兰,张某兰为此欲哭无泪,离异之心与日俱增,经亲戚朋友多方劝导,两人关系不仅没有修复,反而日益紧张,没法,张某兰只得寻求解脱,但面对夫妻财产,特别是公司事务这一块,双方分歧巨大,不知如何是好。为此,特聘请吴之成律师担任张某兰离婚纠纷案财产分割的总策划人。
此案正在代理中。
拟稿人:吴之成律师
吴之成律师语录:多出点力,总会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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