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2009年9月16日,彭某某之妹与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签订湘通律 [2009] 刑字第053号《委托协议》,委托吴之成律师担任彭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案的二审辩护人。
彭某某原为龙山县公路局养路段职工,1990年因生育五个小孩超生违反计划生育被开除公职,无田无土无职无业,随后长期以打猎为生,生活过得很清苦,但其为人豪爽,很讲义气,在当地很有人缘。
2009年元月4日,彭某某像往常一样外出打猎,在搜寻猎物的过程中,他发现他用来套野猪的套子不见了,经多方打听,苗儿滩镇民主村一尚姓人家拿走了他的套子,他赶去那里时,人家说他的套子套死了他的狗子,不赔钱这个套子是拿不走了,彭某某是一个比较较真的人,从中午一直磨赠到下午5点多钟,天快黑了,他打电话通知他儿子拿一个手电筒过来,以方便回去。他儿子来时,顺便带来了一把一尺来长的刀子,在与尚姓人家理论的过程中,彭某某之子砍了姓尚的一刀,姓尚的吆喝某堂哥,其堂哥又把他的三个堂哥吆喝过来,众兄弟朝彭某某父子俩围攻过来,彭某某见势不妙,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于是,他马上命令儿子快跑,他来垫后,他儿子跑远了后,他拿着他的猎枪一路狂奔,但毕竟年老力衰,在背后声嘶力竭的砍杀声中,他的腿越来越不听使唤了,在这紧急关头,他扣上扳机,掉转枪口,对着后面追过来的四人说:“站住,你们不要过来!”众兄弟知道他是打野兽的,如果还要冒然进犯的话说不定把他们当野猪打了,因此,其余三个见状都停止了脚步,可这世上偏偏有不怕死的,这个年轻小伙挥舞着手中的大柴刀,也许是年货没有备足,如屠夫砍肉般飞刀过来,左手顺便还要去抢彭猎户手中的猎枪,面对年轻气盛的小伙,我们的彭猎户完全没有了痛宰野猪的豪迈,毕竟面对的是一个鲜活的人啊,一枪下去,凭现在的年轻人的功力,远没有义和团勇士刀枪不入的本领,不得已,说时迟,那时快,彭猎户端枪往右边一闪,但没想到,我们的年轻小伙运动速度还是强过老一辈,他摸到了枪,但枪响了,枪口对准了他的胸膛,一个年轻的生命倒下了,我们的彭猎户,一个杀猪如麻的彭猎户,一个义气、豪爽的彭猎户,被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冠以故意杀人罪的罪名,再科以无期徒刑的刑罚,来表达它对彭猎户这一行为的评价。
拟稿人:吴之成律师
吴之成律师语录:聘请好律师是上策,不聘律师是中策,聘请差律师是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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