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之成律师担任
林某故意伤害致死案的辩护人
本网讯,2015年9月17日,林某林的侄子林某骏与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签订湘岳律【2015】刑字第29号《委托协议》,委托吴之成律师担任林某林涉嫌故意伤害案在侦查、审查起诉和一审审理阶段的辩护人。
经会见林某林得知:他为了他朋友被打一事,去找死者讨个公道,没想到话不投机,双方没讲两句,就打起来了,他拿起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那人的胸部刺去,那人见状飞跑,他追了过去,借着酒劲,又朝他身上连刺几刀,那人BYE了。
本案尚在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侦查之中。
拟稿人:吴之成律师
2015年9月18日
吴之成律师语录:小错误可以修正,大错误不可逆转,为了美好的明天,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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