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之成律师担任丁某
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的辩护人
吴之成律师按:本辩护人在接手丁某案以前,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听说过有关刑讯逼供的事了。正当我在庆幸中国法治进步之时,未曾想,丁某所遭遇的刑讯逼供,却彻底刷新了我的三观!当一切以折磨人为乐,当一切以立破案为最终目标,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问题,也就只能是停留在官方的文件里了。
本网讯,2016年6月21日,连某思与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签订湘岳律【2016】刑字第019号《委托协议》,委托吴之成律师担任其老公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在侦查阶段辩护人。
丁某称,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公安分局东岸派出所在2016年6月14日将其抓获,至6月15日晚上11点多被送进长沙市第一看守所这一段时间内,警方多次使用电警棍、甩棍等工具毒打他,并对其拳打脚踢。将他整服之后,又要他招供他根本就没有做过的事!本辩护人看到他身上累累伤痕,和他对口供的极度担忧时,不禁感慨:刑讯不死!何谈公正!
拟稿人:吴之成律师
2016年6月22日
吴之成律师语录: 刑讯逼供之下,所有人都将成为罪犯!
附:吴之成律师已向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提交控告信
控 告 信
控告人:吴之成,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律师,系丁某涉嫌贩卖毒品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人。电话:15084787048
被控告人: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公安分局东岸派出所中殴打犯罪嫌疑人丁某的相关办案人员
控告请求:
1、请求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就丁某被抓获后被相关办案人员殴打一事依法进行调查,还原事实真相。
2、请求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公安分局东岸派出所依法依规办案,不要再出现刑讯逼供或变相刑讯逼供的违法办案行为。
3、请求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追究有关参与殴打丁某的人员的法律责任
事实与理由
2016年6月20日,本辩护人接受委托前往长沙市第一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丁某。他向本辩护人详细讲述了他被东岸派出所抓获后惨遭毒打的经过。
丁某说,他在南二环加油站港湾宾馆207房时,他一个叫“黄毛”的朋友打他电话,叫他到加油站那边来。他刚一到加油站,冲出来四五个人,他们拿着甩棍和电棍,数次击打他的手臂和右肋部,还用脚踹他。他要他们不要动手打人,他们说他废话多,又用电棍电,用脚踹,之后,他们从他身上包包里搜出来30多粒麻古和一些冰毒,总计有11点几克。他们拍照确认后,他们给他戴上手铐,套上头套,把他带上了车。在车上,他们又对他拳打脚踢,用电棍电,他问:“你们是什么人罗?为什么要打人罗?即使警察办案也不打人啊!”他们说:“打了你又怎样?”说完一脚踹到他的手铐上,手铐就勒进肉里面去了,出血了。他说这只手没知觉了,已经麻木了,要他们给他松一下手铐,不然这只手就废掉了。他们听后,就给他稍稍松了一下。
后来他们把他带到一个地方,问他这个东西卖了多久,他说他真没卖,只是自己吸食,吸食也没多久,不可能卖。他们说他不老实,用脚踹他,用手甩他的脸。他说他讲的都是真话,他们说他嘴硬,要折磨折磨他,要把他折磨得生不如死。后面开了很久的车,到了公安局,他们让他在那呆了整整一晚上,中间录了一份口供。第二天,抓他的警察回来了,看了他的口供,说他不老实,说要带他到楼上去上课,之后一个警察拽着他的手铐上了二楼,到了房间里,把头套给他摘了,之后一脚把他踹倒在地,又用电棍电他,他们说最喜欢拿这个玩了,很好玩,他们还讲这个有好几种玩法,要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电了几分钟后,他们把他手铐打开,叫他跪到地上,之后把他双手反铐在背面,再让他趴在地上,用脚踩着他的后背,拉住铐他的手铐用力往上拉,他当时气都出不了,手臂特痛,他一个劲地挣扎,当他感觉自己快不行时,他们又给他松开了手铐,之后又重复了几次。他向他们要水喝,他们不给,他们又问他卖了几次给“黄毛”,他说他真没卖,他们说行,再换一种玩法。他就跪在地上向他们磕头,他说他真没卖,要他们不要整他了。他们说他还不承认,他们又换了一种玩法,面朝凳子后面,让他跪在凳子上,把他双脚绑在凳子脚上,突然把凳子推倒,他的下巴狠狠地砸到了地上,他们又把凳子扶起来,再用双手用力往后拉铐我双手的手铐,折磨了10多分钟后,他们说还有很多花样没有玩,他要他们不要玩了,他说他们要他讲什么他就讲什么。他们说如果他早一点老实,就不用遭这个罪了,之后两个警察把铐子和绳子解开后,他动不得了,两个警察把他从凳子上抬了下来,继续做笔录。他们问他“黄毛”在他那买过几次,他说两次,他们问每次买了多少,花了多少钱,在哪交易的,他说在哪交易的他忘了,他说第一次是他带“黄毛”去买的毒品,他没有收过一分钱。第二次就是今天还没交易就被你们警察抓住了。之后一个警察给了他一巴掌,边打边说“这就是老实?这就是配合?咱们还是继续为好!”他迫于压力屈服了,他按照他们的意图讲了。问了一次笔录后,他们又过来提审他,跟他提了三个条件:其一、必须承认卖了三次毒品给“黄毛”;其二、必须承认在207室吸食过三次毒品;其三、还要说一两个其他的买家。如果他不配合,会继续折磨……
他说他在看守所搞了健康体检,狱医说他的陈旧性肺结核又复发了,他说他的肺结核本来早就好了的,只要不做剧烈运动,就没事。现在经此一劫,他的手只要随便一用劲就痛。他说狱医对他的体外伤都有登记,他也在体检表上签了字。
当本辩护人记录完丁某的血泪控诉,再看看他两个手腕处深深的手铐印痕,和腿上、手上一处又一处伤疤,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本辩护人是信了。本辩护人真不敢相信,丁某惨遭警察毒打事件,竟然出自“法治湖南”的省府——长沙市;本辩护人真不敢相信,在现行法律明令禁止刑讯逼供的情况下,仍然发生如此骇人听闻的殴打犯罪嫌疑人事件!本辩护人真不敢相信,在全国发生多起警方击打被抓人员致死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仍有警察不引以为戒,我行我素!本辩护人真心希望各位大检察官,忠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切实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尊重和保障包括犯罪嫌疑人在内的人权。如是,则中国法治之幸!法治湖南之幸!亦是芸芸众生之幸!
此致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
控告人:吴之成律师
2016年6月22日
注:丁某现羁押在长沙市第二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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