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肖某诉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将于2009年7月30日在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肖某诉称,其在2007年应其朋友杨某某的要求将26000元打入李某某的账户,但经肖某多次催讨,杨某某与李某某均不还款,为此特诉诸法院。其实,本案在肖某起诉前,杨某某已向雨花区法院起诉,要求李某某还款26000元,但雨花区法院以杨某某提供的证据只能证明杨某某与李某某之间存在账户借用关系,没有借贷关系为由当庭驳回了杨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拟稿人:吴之成律师
吴之成律师语录:律师光有一股蛮力是不行的,一定要调动自己的一切智慧,方能找到开启问题的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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