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之成律师担任
张某可涉嫌盗窃案的辩护人
本网讯,2014年7月10日,张某勇与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签订湘岳律【2014】刑字第017号《委托协议》,委托吴之成律师担任张某可涉嫌盗窃案在侦查、审查起诉和一审审理阶段的辩护人。
经会见张某可得知,2014年6月29日,他在一工地的民房去找他的工友时,在一楼没有找到,他又到二楼去找,正当他张望之际,民房一五六岁的小男孩从楼梯上来了,随后大声呼喊其舅舅“有人偷东西”,他被随之而来的群众扭送至派出所。派出所民警要他在讯问笔录上签字,并拍胸脯说他这个没事,三天后就可以出去了。可到现在几个三天过去了,他还得翘首以盼出去的那一天。
本案正在侦查中。
拟稿人:吴之成律师
2014年7月10日
吴之成律师语录:人,无论身处何境,均要有基本的、理性的判断,切不可听之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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