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之成律师担任刘某姣
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案辩护人
本网讯,2013年10月7日,刘某姣的爱人颜某林与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签订湘岳律【2013】刑字第72号《委托协议》,委托吴之成律师担任刘某姣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在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阶段的辩护人。
经会见刘某姣得知,今年元霄节在浏阳河大桥旁边一个叫史家坡(音)的地方举办了一场元霄喜乐会,这次她在那听了一场免费的宣传法律的相声,花了30元餐费与社区居民一起吃了一餐饭;为了庆祝五一节,她又在黎托与一些访友聚餐,是在一个已经拆了废坪上面,没影响任何人;还有一次,长沙市国土资源局举行了一次听证会,她领了旁听证去旁听,一直到听证结束,出了楼准备离开时,有人提议大家一起照个相,他们就拿了两条横幅照了个相,横幅上面有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的画像。除此之外,她还说为了拆迁的事情,她总共到国家信访局上访六次,前两次是她和她姐一起去的,后面都是她一个人去的。
本辩护人认为,如果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后查实的情况确如刘某姣所言,那刘某姣的行为不符合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构成要件:其一、刘某姣没有聚众;其二、她没有实施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其三、她的行为也没有达到扰乱社会秩序的结果。
刘某姣身患严重的高血压(最高达到180)和冠心病,在9月28日刑拘那天,长沙市第四人民医院都建议刘某姣住院治疗,本辩护人第一眼见到刘某姣时,她是抚着自己的胸口,脸露痛苦的表情,蹒跚着坐上铁椅的,我问她的病情时她说,到了长沙市第一看守所第一天起直到现在,她一直卧床不起,又加之由于国庆放假,她办不到消费卡(一看必须凭卡消费,现金不行),每天只能喝点酸菜汤,而她又由于自己病的原因,不能喝这个,也喝不下,她真担心自己有一天会离开这个世界。
为了让身患重病的刘某姣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治,本辩护人拟恳请各位领导从法律和人文关怀的角度出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为刘某姣申请取保候审。
拟稿人:吴之成律师
吴之成律师语录:要想得到钱,就得去做钱以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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