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2009年1月10日,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与凌之姐夫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继委托吴之成律师担任二审辩护人以后,继续委托吴之成律师担任死刑复核阶段的代理人。
凌故意杀人、强奸案,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为尽一切可能挽救凌的生命,凌的亲属继续委托吴之成律师担任死刑复核阶段的代理人。现该案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进行死刑复核。吴之成律师已于2009年1月13日向最高人民法院出具了《关于凌××不应判处死刑的法律意见书》(详情请点击http://www.wzc888.com/list.asp?id=1043)
拟稿人:吴之成律师
吴之成律师语录: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不可用生命去赌博,只要有一线生存的希望,我们就应努力去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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