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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类犯罪之辩护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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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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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类犯罪之辩护空间

 

吴之成律师按语毒品类犯罪,无异于拎着脑袋在刀尖上跳舞,轻则失去自由,重则丢掉性命,因毒品犯罪而被处以极刑的不计其数,可以说,国家的惩处力度不可谓不严!然而,面对暴利的诱惑,毒品类犯罪仍然像雨后的春笋般疯长,他们的犯罪手段更加多样化,犯罪方式更加隐蔽化,犯罪工具更加智能化。现在,毒品类犯罪呈现出以下特点:其一、单线联系,线线不通;其二、人货分离;其三、很难抓到毒枭,正所谓“真人不露面”,“露面非真人”;其四、新型毒品不断涌现;其五、不断刷新毒品的交易数量和制毒数量。由此而引发的连锁反应是:1、办案机关对末端犯罪打击得很厉害;2、判处死刑的案件不断增加;3、特情引诱不断地渗透到毒品类犯罪案件的侦查之中;4、侦讯力度不断加大。针对以上新情况、新特点,为使广大深陷毒品犯罪泥沼的人都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审判,吴之成律师特推出系列专题之——毒品类犯罪之应对与辩护谋略。各位需寻求帮助的朋友,请与吴之成律师联系。

 

 

毒品类犯罪之辩护空间

 

 

 

一、罪与非罪之辩

二、此罪与彼罪之辩

三、重罪与轻罪之辩

四、主犯、从犯之辩

五、贩毒“既遂”与“未遂”之辩

六、“明知”与“未知”之辩

七、毒品含量与毒品数量之辩

八、以贩养吸之辩

九、“犯意引诱”与“特情引诱”之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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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之成律师语录:因为执着,所以坚持!

 

   

 

吴之成律师语录:做一个言行一致的人;做一个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人;做一个有 所作为、创造历史奇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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