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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你来定,刑案我来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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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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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你来定,刑案我来辩!

 

当今是一个唯钱是举、物欲横流的时代,本律师却冒天下之大不韪,抛出这样一个命题,有哗众取宠,忽悠看客的嫌疑。然,本律师一言既出,死马难追,时间,会检验一切!历史,会见证一切!

2012313日,本律师在吴之成大律师网和刑辩律师吴之成的博客上发表了《免费刑事辩护,只求每一个没钱的被告人都能够得到公正的审判!》(见http://www.wzc888.com/list.asp?id=1381http://blog.sina.com.cn/changshalvshi)一文之后,得到了大部分网民的响应,师父杨金柱对本律师的这一善举亦给予充分肯定。但同时有一部分网友指出,真正有可能判处死刑或已判处死刑的故意杀人案、绑架案、抢劫案等重、特大刑事案件,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比较少见的,囿于免费刑事辩护的代理条件,很难将免费刑事辩护这一举措真正落实到刑事案件的辩护当中去。基于此,为使每一个没钱的被告人真正得到专业的刑辩律师切实有效的辩护,同时,考虑到律师的办案成本和对律师劳动付出的尊重等诸多因素,本律师对部分刑案的代理方式做出重大修正:费用你来定,刑案我来辩!

这一举措的适用范围是:

一、被告人有可怜悯之处而家境不宽裕的。

二、被告人非罪大恶极且家境不宽裕者。

三、被告人有重大悔罪表现且家境不宽裕者。

四、被告人有重大冤屈者。

五、被告人有面临死刑的威胁且家境不宽裕者。

六、其他经本律师审核符合本举措精神的。

本律师将坚决彻底地将这一举措贯彻下去,以努力践行“把刑事辩护作为本律师终身事业”的誓言!

拟稿人:吴之成律师

2012521

 

吴之成律师愿景:把刑事辩护作为本律师终身事业,用心成就中国刑辩律师大品牌!

 

 

 

 

 

 

 

 

吴之成律师语录:做一个言行一致的人;做一个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人;做一个有 所作为、创造历史奇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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