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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个负责任的律师!

文章来源:长沙律师吴之成
更新时间: 201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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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个负责任的律师!

/刑辩痴汉吴之成律师

联系方式:150-8478-7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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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之成律师按:没打过官司的不知一审的重要性,然而,很多当事人甚至是律师都把一审视同儿戏!从而给当事人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谭某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如果一审律师很好地把握了诉求,二审的审理没有受到一审诉求的制约的话,那谭某所获得的赔偿数额将成倍地增加!

 

谭某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谭某之父谭某国在一审起诉之前即已聘请了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然而,该律师在为小谭某计算赔偿金额时只计算至十岁,而且没有在起诉书中指明十岁以后的赔偿费用的处理办法,也就是说,如果按照一事不再理之原则,小谭某在10岁以后的医疗费用等将不得再行主张权利!这对于一个只有三岁却遭受壹级伤残、且存在进食、翻身、大小便、自主行动、穿衣等不能,需要完全护理依赖的小孩来说,律师的低级错误将给其带来灭顶之灾!因为单就护理费用一项,就可要求对方赔偿高达上百万元的损失!望城县人民法院囿于谭某诉求的限制,只支持了区区205687元!就说明了一审律师所犯的错误有多么的严重!

吴之成律师接手此案后,心情异常沉重,除了给小谭某争取到尽可能多的治疗费用,再没有别的其他的想法。可一审诉求的局限和制约又给二审维权工作的开展带来了诸多的障碍!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二审的审理范围不得超出一审诉讼请求的范围!不得已,本律师只好在原有的诉求之中寻求突破了。经过本律师与曹彦、黎藜两位大法官的深入沟通,双方在解决这一问题上达成了共识,然后,再通过法官、律师、小谭某的家属不停地给对方施加压力,对方终于做出了巨大的让步。

201162,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11)长中民一终字第0073号《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确认双方达成的如下协议:

一、由望城县茶亭镇卫生院赔偿谭某各项损失共计317687元,扣除其先行给付的20000元,望城县茶亭镇卫生院还应给付谭某297687元,该款由望城县茶亭镇卫生院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先行支付148840元,余款限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一年半内分两次付清(上述款项仅限于谭凯十周岁前的赔偿款,谭凯十周岁后的相关赔偿权利可另行主张)

二、本案双方无其他争执。

以上调解,相比于望城县人民法院20101015日作出(2010)望民初字第246号民事判决(判赔205687元),小谭某不仅多获得了11万余元的赔偿,而且收获了一份未来的保障!因为,小谭某十周岁以后的相关赔偿权利可另行主张!

为使以后的悲剧不再重演,吴之成律师通过本网倡议:做一个认真、负责任的律师!做一个对得起当事人的律师!做一个维护律师整体行业声誉的律师!同时,本律师也告诫各当事人:如需聘请律师,请三思而后行!

 

 

 

拟稿人:吴之成律师

    201163

 

吴之成律师语录:中国不需要牛皮型、拍胸脯型和不学无术型律师,中国需要学习型、负责任型和勤劳肯干型律师!

吴之成律师语录:做一个言行一致的人;做一个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人;做一个有 所作为、创造历史奇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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